电监会办公厅发出(关于抵御自然灾害确保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1日 来源:巨力电力 浏览次数:
针对当前防汛抗洪的严峻形势,电监会办公厅于7月31日以办安全[2009]50号文,发出《关于抵御自然灾害确保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汛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抵御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有关单位要建立对重点项目、重点地段地质灾害情况的评估检查机制,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建设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科学选址、强化营地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在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坚决、果断、迅速撤离人员,保证人员安全。
二、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预警和预报工作,特别是在建电力工程项目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三、要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强化对防范自然灾害的应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自救互救的能力;要结合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及时对应急预案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总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发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各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汛期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各级政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防汛抗洪救灾措施,确保汛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