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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电建设公司助力国家发改委:涉及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中国能源网    浏览次数:
目前,全国煤炭、电力和天然气消费,均在尖峰水平上有所回落,供需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1月13日,国新办举行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部分煤改气地区出现的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任何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气不得限购减供,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如果由于气源合同不足,国家将协调增供,如果是其他个性问题,由属地政府一事一议帮助解决。总之,涉及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全国能源供应有保障
连维良指出,2022年以来,全球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我国能源保供的压力也明显增大。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能源保供稳价取得明显成效。总体而言,当前全国能源供应有保障,价格平稳。
具体而言,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增产增供有空间,二是外购资源有长协,三是重要品种有储备,四是稳定价格有政策,五是应急保供有机制。
首先是增产增供有空间。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近年来通过上大压小、增优汰劣,我国煤炭先进产能明显增加;电力的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全国各类发电装机总量达到了26亿千瓦;油气持续增储上产,原油产能提升到每年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能提升到每年2200亿立方米以上。
二是资源外购有长协。在进口原油、天然气方面,连维良坦言,现货部分的确受到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但是长协部分相对稳定。遵循国际惯例和市场规律,我国主要通过长协锁定进口资源,可以有效管控和防范供需短缺和价格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三是重要品种有储备。近年来,我国大幅度增加对储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天然气储备能力已经超过320亿立方米,采暖季前做到了应储尽储,当前采暖季已过半,储气库仍有可动用储气量200亿立方米。煤炭现有政府可调度储备约5000万吨左右,电厂存煤稳定在1.75亿吨左右的高位水平,可用天数达到22天,可以有效保障调峰顶峰的需要。
四是稳定价格有政策。能源价格稳定对保障民生和经济平稳运行意义重大,煤炭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煤、电价格的传导机制逐步完善。居民用电用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价格保持稳定。
五是应急保供有机制。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电力、成品油等各种能源品种的互济互保,能源顶峰保供能力稳步提升。需求侧负荷管理预案进一步完善,坚决做到非极端情形不限电、不限气,极端情况下限电不拉闸、限气不关阀,牢牢守好民生用能底线。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入冬以来,我国能源供应经受住多轮寒潮天气的考验,12月以来,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电煤库存保持在1.75亿吨左右;全国用电负荷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最高达到11.59亿千瓦,发电量同比增长5.8%;入冬以来天然气日供应量超过12亿方的天数达到38天,地下储气库1.7亿方/日以上顶峰采气连续20天。目前,全国煤炭、电力和天然气消费,均在尖峰水平上有所回落,供需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当前采暖季能源保供在资源总量、区域平衡上是有保障的。各级政府、各类能源保供企业均成立了应急保供机制。
冷空气来袭,保供任务仍然繁重
随着新一轮冷空气来袭,连维良也表示,冷空气过程一方面将提升采暖用能需求,另一方面若出现雨雪冰冻天气,会影响到煤炭的生产和运输,进而影响电力输送。连维良进一步指出,根据往年的经验,春节前后的能源总需求将有所下降,满足因降温增加的采暖需求有可靠的资源保障。即使极端情况下,出现超预期的居民用能需要,可以启动压非保民预案,确保民生用能不受影响。
面对这一轮冷空气过程,要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重点是做到四个“保”:保正常生产、保正常运输、保顶峰出力、保个案快速处置。
一是保正常生产。针对雨雪可能导致的停产减产,指导能源企业提前制定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产量不减或少减。二是保正常运输。主要是指导北方地区的发电供热企业、港口做好冻煤卸车工作,确保煤炭运输大通道和关键枢纽畅通。三是保顶峰出力。加强统筹调度,增加高峰期的顶峰资源供应,确保极端降温情况下的增量民生用能需求。四是保个案快速解决。加强对个案问题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个不放过,及时协调解决个案问题。
连维良表示,目前离供暖季结束还有两个多月,春节期间仍有冷空气过程,后期的能源保供任务仍然繁重,必须慎终如始做好保供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能源增产增供。指导地方和企业组织好节日期间煤炭生产,确保供应平稳。大力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保持国内油气田安全满负荷生产。
二是着力提高能源顶峰能力。健全煤炭、天然气、电力多能互补的综合应急调度机制。提升火电机组出力水平,优化水电调度,推动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多发满发。重点做好顶峰发电预案,落实好顶峰发电用气用煤资源。
三是保障好重点地区能源供应。密切监测重点地区供暖企业库存,强化铁路运力保障,及时开展跨省区电力调度,确保春节等重点时段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四是加强进口资源组织。稳定进口天然气供应,统筹运用地下储气库、LNG储气罐等资源,确保进口气出现波动时民生用气不受影响。稳定煤炭进口,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五是坚决守好民生用能底线。完善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和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指导地方加强政企联动,紧急情况下有序启动实施;加强保暖保供个案监测和快速协调处置,确保民生用电用气不出问题。
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对于近期部分煤改气地区出现的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连维良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建立专门机制,监测和及时解决个案问题。这一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连维良特别强调,全国采暖季天然气资源总量足够,在采暖季之前组织签订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量超出了各地预计需求,进入采暖季以来,实际消费量低于预期。从全局看,现在天然气资源总量是有保障的。因此,任何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气不得限购减供,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如果由于气源合同不足,国家将协调增供,如果是其他个性问题,由属地政府一事一议帮助解决。总之,涉及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连维良表示,关键是要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属地政府帮扶、监管和兜底保供责任,二是能源供应企业的主体责任。
首先是要落实属地政府的帮扶、监管和兜底责任。地方政府要加强对经营困难的民生用能企业针对性帮扶,必要时要通过资金补贴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城燃企业限购停供天然气问题,客观上是因为随着天然气市场化进程加快,城燃企业气源更加多元,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一些企业市场化购气成本过高,而且短期内难以有效疏导,就出现了阶段性经营困难。对这些问题必须远近兼顾、标本兼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当前就是要“一企一策”帮助企业纾困。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能源供应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有效履行保供责任,对极端情况下存在弃供断供风险的,属地政府要及早制定预案,无条件兜底保供。在供暖季之前,国家已经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对涉及民生能源供应的企业,特别是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派出帮扶工作组。国家发改委将督促各地政府认真落实到位。
二是企业要担负起能源保供的主体责任。承担民生用能供应的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强化公益性保供的使命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能源保供稳价各项要求,“有困难可以及时反映,但是绝不能限购停供”。
连维良坦言,近期确有供热企业面临亏损,甚至出现了宣称要停止供暖的情况。“虽然是个案问题,但是它提示我们要进一步进行供暖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防微杜渐,绝不放过任何影响保暖保供的个案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对于供热企业反映的燃料成本上升导致经营压力加大问题,连维良指出,这虽是共性问题,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成因对症施策。从能源保供角度来讲,重点是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资源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所有制,全部纳入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并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政策,以此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二是落实价格和补贴政策。对燃料成本上涨出现严重亏损的供热企业,地方政府要及时兑现承诺的资金补贴。供暖季结束后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合理疏导成本,涉及民生供热价格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三是落实属地兜底保供责任。如果发生供暖企业弃供、停供的情况,地方政府要无条件予以兜底保供。
四是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对供暖企业严格落实政府帮扶责任制,派出的工作组要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是落实个案检测和快速处置机制。我国保暖保供总量有保障,关键问题在于防止出现各种个案,我国将发挥能源保供个案协调机制作用和12398全国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个案督办,确保所有发生的个案都有交办、有解决、有反馈。